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是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是建立完善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体制的必然趋势。随着这种公开、公平竞争机制的引入,通过招投标才能真正体现公正、客观的市场竞争要义,也才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才能保证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凭借自身的优势脱颖而出。
以往建管不分导致物业管理的市场垄断行为,既剥夺了业主和使用人选择管理服务者的权利,也不利于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行业的健康发展。采取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方式为业主委员会提供了选聘高素质物业管理公司的较大空间,同时也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促进物业公司以优质服务、高水平的管理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去获取市场份额。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业主利益的满足和保证,管理体制的创新都需要通过竞争来实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主动与市场接轨、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